关于济枣高铁邹城段(大束镇辖区)征地
范围内地上附着物有关事宜的通告
为保障济枣高铁邹城段工程建设用地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大束镇人民政府已于2021年1月12日对济枣高铁邹城段(大束镇辖区)征地红线内的所有地上附着物进行了高清遥感拍摄,固定和取得了全部影像资料,固定了所有附作物的基本数量。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1、济枣高铁邹城段项目拟征地区域(大束镇辖区)勘测定界和地上附着物清点等工作将由邹城市委、市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依法依规有序开展。
2、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大束镇人民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停止办理拟征地区域内的一切手续。
3、本通告下发后,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拟征地区域内进行抢建、抢栽、抢种或从事可能影响铁路建设和后期运营安全行为活动,大束镇人民政府将进行24小时巡查,一经发现有上述行为活动的,将坚决进行严肃处理,并一律不予认定补偿;凡不听劝阻,影响巡查工作正常进行的,由公安机关依法进行治安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大束镇人民政府
2021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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