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邹城棚改拆迁最新进展!涉及175个小区!争取资金11亿元...
  • 资讯类型:本地楼市  /  发布时间:2020-08-07  /  浏览:4114 次  /  

老旧小区和棚户区改造是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党中央和省市各级高度重视。邹城市现已完成棚户区改造3.6万户,改造老旧小区175个,对上争取各类奖补资金11亿元,城镇居民的宜居梦想得以实现、幸福指数不断提升。


邹城老旧小区和棚户区改造


老旧小区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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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方针政策和顶层设计方面,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旧改工作,近10天来,党和国家领导人先后做出批示,相关部委陆续出台政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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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高度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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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0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强调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是重大民生工程和发展工程;

7月21日,住建部召开吹风会,明确老旧小区改造是重要民生工程,同时也是有效扩大内需,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的重要发展工程。

7月22日,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加强新型城镇化建设,对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提出了明确的工作要求;

7月 23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吉林省长春市考察时指出:“提高社区治理效能,关键是加强党的领导”。

7月23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召开全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推进会,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要求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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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力的政策和资金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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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0日以来的政策措施,为加快老旧小区改造,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和资金保障,是难得发展机遇。我们将按照上级部署,对照《意见》提出的工作目标,区分轻重缓急,切实评估财政承受能力,科学编制我市老旧小区改造五年发展规划,按照居民自愿的原则,及早谋划2021年的改造计划,已向三个街道的主要负责人沟通对接,优先对居民改造意愿强、参与积极性高的小区实施改造,对改造后的老旧小区,实施简益物业管理。在推进过程中,发挥社区党组织的领导作用,统筹协调社区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产权单位、物业服务企业等,共同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引导群众转变观念,变“要我改”为“我要改”,形成社会支持、群众积极参与的浓厚氛围,为老旧小区五年计划提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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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工作措施

1一是严格执行文件规定,落实《邹城市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意见》、《邹城市2020年老旧小区综合整治改造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夯实老旧小区改造领导小组的责任。

2二是真正遵从群众意愿,坚持雪中送碳、少做锦上添花,将改造重点转向群众更为关注的民生短板领域,优先改造与居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水、电、暖、气、路等民生项目,重点解决雨污分流、节能保温、屋面防水、“三线三管”、消防安防、环境卫生等突出问题。

3三是突显文化特色,综合考虑两孟、重兴塔等邹鲁文化资源要素,合理增建具有历史文化特色的服务场所,丰富小区居民文化娱乐需求。

4四是强化资金保障,做好对上争取和专项债券发行工作,现已争取中央和省级专项补助资金820万元、专项建设债券3600万元、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1600万元,确保专项用于旧改工作。


棚户区改造

2020年是棚户区改造第二个三年行动计划的最后一年,工作重心已经从前几年上升到政治的高度,由“抓项目建设、抓开工率”向“抓竣工、抓入住、抓问题整改”等方面转移。通过政策研判分析,预估棚户区改造工作暂时不会停止,高度降低趋于平淡,逐步演变为常态工作。

虽然上级对棚户区改造各类补助资金及专项债券发行支持力度有所下降,客观分析,我市老城区棚户区改造工作才刚刚起步,群众要求改造意愿强烈。

我们将组织三个街道,在充分尊重百姓意愿的基础上,综合考虑房屋征收拆迁、建设成本、资金筹集等因素,科学谋划今后几年棚户区改造项目,本着“成熟一片,改造一片”的原则,扎实稳妥推进老城区棚户区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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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措施如下:

1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长任组长,分管市长任副组长,相关部门及镇街为成员的棚户区改造领导小组,统筹负责全市棚户区改造工作,制定印发《邹城市棚户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等规范性文件,建立建全棚户区改造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由相关部门参加的棚户区改造工作调度会,着力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进程。

2二是统筹组织实施,科学编制棚户区改造年度发展规划,优先改造最需要解决的采煤塌陷区、城中村、城边村、老城区范围内的危旧房屋片区等棚户区项目。实现产城融合,招引新上劳动密集型企业,广泛提供更多就业机会,完善产业配套解决搬迁家庭后顾之忧。

3三是简化审批流程,按照“特事特办、从简从快”的原则,开辟绿色通道,特别对城中村、城边村、建制镇等集体土地上的棚户区改造项目,多方争取用地指标,土地一律按照国有出让供应。

4四是依法和谐征收,维护、尊重被征收人的合法利益,广泛征求听取被征收人的意见,制定周密详细的征收拆迁安置方案,发动群众力量,鼓励运用村(居)民自改模式。聘请征收群众代表全程参与棚户区改造进程,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及参与权,确保征收拆迁工作顺利推进,做到依法和谐征收拆迁。

5五是强化资金保障,抢抓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发行机遇,争取我市更多棚改项目纳入专项债券发行范围,破解化解建设资金不足瓶颈。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加强对建设施工、工程监理、竣工验收等环节的全过程监管,切实把棚户区改造抓实抓好,抓成惠民工程。

来源:邹城市房产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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